侨办主要职能:
市政府侨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,承担推进全市侨务工作的责任。
(一)负责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,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。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。指导区县侨务工作。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。
(三)承担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情况的责任。负责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、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和市委、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。负责组织开展侨务政策、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。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。
(四)承担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的责任。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。协助做好有关涉侨捐赠监督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。
(五)负责指导、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。开展对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。
(六)负责指导、推动涉侨经济、科技合作与交流。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。
(七)负责指导、推动涉侨宣传、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。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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